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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教师年度考核
被评为优秀教师年度考核应不应该是优秀?

  • 被评为优秀教师年度考核应不应该是优秀?
  • 从你说的这种情况来看\你在学校被评为优秀教师\那么在年考核应该是怠阀糙合孬骨茬摊长揩优秀的\但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不能只有你各项都优秀\而要照顾到每个教师大多数都能够拿上奖\这就是中国的平均主意。

我是一名教师,2009年因违反计划生育受行政降级处分,2011年10月解除处分。我2011年的年度

  • 我是一名教师,2009年因违反计划生育受行政降级处分,2011年10月解除处分。我2011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吗?
  • 估计不合格

女教师休产假可以成为考核不定等次的原因吗?

  • 我是一名女教师,本应该今年转正加上评二级职称,但是因为生孩子休产假了,这些工资一直都没加,我问了原因,是因为考核不定等次,想问下,休产假可以成为考核不定等次的原因吗?
  • 法定的产假期间薪酬正常领,年度考核时如果因为休产假而没有参加,确实不好定等次,定,也是参考以其以前的表现,一般情况下,应该给个等次的,这样对晋级调资都有利。

教师一年为什么发13个月的工资

  • 教师一年为什么发13个月的工资
  • 国家是有规定的,除了拿酣笭丰蝗莶豪奉通斧坤12个月的工资外,还有13个月的工资,也称年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的干部是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工人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事业单位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当年的年度考核要称职以上。

2014年湖北武汉市教育局教师考试报名考试时间?

  • 2014年湖北武汉市教育局教师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要考几天
  • 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4年3月13日9:00至3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现场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应聘人员、在武汉市聘用期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生”),于2014年3月13日至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在武汉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免除考务费。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两周内发布。

教师记过处分有什么影响

  • 教师记过处分有什么影响
  • 会影响:学校、个人的年度考核结果。会影响评优和职称晋升。

在编教师和不在编教师有什么区别?

  • 在编教师和不在编教师有什么区别?
  • 在编的属于国家公务员性质的国家全额拨款人员,不在编的属于合同制的人员,但你的岗位有水平类似的或比你好的公派或合同制的单位就可以解聘你而不需要太多的人事手续,而在编的不会轻易的被类似于开除公职的解聘,即便再没水平,单位也得给其安排一个吃饭的岗位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和应尽“五险一金”的待遇和义务,包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土一点讲就是看病少花或不用花,买房贷款方便等等。交保险费和教公积金大部分由单位出。有编制的教师享受各种应有的津贴、福利和奖金,部分地区还享有绩效工资。国家正逐步实现教师工资向公务员靠近的政策不在编教师不参与教育局、劳人局的年度考核。他的考核情况属所在学校内部负责。

详解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是怎么回事

  • 详解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是怎么回事
  •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第三条 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第五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第六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第二章 注册条件第七条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第八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旦唬测舅爻矫诧蝎超莽教学工作;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章 注册程序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第十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第十三条 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第十四条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二)《教师资格证书》; (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余下全文

患病教师因治疗,没上班年度考科能不及格吗

  • 患病教师因治疗,没上班年度考科能不及格吗
  • 这个就是由你们校长自己或领导班子协商决定你的务核等级的。正常情况下年度考核为合格,等级为末等.

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如果合同期满终止,学校单方面不予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根据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某些情况下被解除合同的,学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费,如“聘用单位提出解除”、“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相应工作”、“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调整岗位后仍不及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这几项。 但是,如果聘用合同期满,学校没任何理由不跟教师续约,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上述【旧规定】没有明确。 而在2008年【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那是不是可以说: 1、教师的聘用合同,没其他特别规定的,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呢? 2、然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四十六条规定,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不是能作为对教师“聘用合同”的一个补充呢?问题补充: (以上是指“聘用合同期满,学校没任何理由不跟教师续约”的情形)================同时聘用合同的约定中,也是重复2002年的规定中的一些权利义务列出来而已,并无新意。也没明确上述疑问中的内容。
  • 教师法没有特别规定,单方面不续约是需要补偿的,补偿数额与教师的工资和任教时间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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