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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考研机械工程专硕分数线 吉大考研机械工程专硕考什么

吉大考研机械工程专硕?

想多了。

2016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我校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并对考生的专业课或实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请参加复试考生作好准备。具体事宜请详见各院(所)的复试要求。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主页(http://zsb.jlu.edu.cn),以便获取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延伸阅读

吉林大学一届招多少人?

吉林大学一届招生计划总数10690人,其中本科计划10390人、高职(专科)计划300人。

在吉林省总计划数2392人(不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招生),其中本科2096人,理科:提前批普通类64人、体育类6人,一批(A段)1718人,一批(B段)(预科)4人;文科:提前批普通类8人、体育类6人、一批(A段)220人,另有本科设计学类、绘画专业26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7人、音乐表演专业35人、国家专项计划2人。高职(专科)300人,理科专科提前批(艺术)20人,普通批240人;文科专科提前批(艺术)20人、普通批20人。分别在提前批、第一批(A段)、一批(B段)(预科)、提前专科批、普通专科批等五个批次。

吉林大学由于其本身深厚的人文底蕴以及在全国高校当中排行前列的实力,一贯是许多学子寒窗苦读努力报考的方向。

2021吉大各省录取分数线?

吉大是“吉林大学”的简称,位于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一所公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021年,吉林大学在江西省的录取分数线为:

1.理科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611分,普通本科一批611分,中外合作办学595分;

2.文科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626分,普通本科一批623分,艺术类专业614分;

2021年吉林大学在吉林录取分数线?

1、2021吉林大学录取分数线【全国】

吉林大学2021年吉林省本科录取分数统计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目 招生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1 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理工 72 574 551 560

2 材料物理 理工 21 574 559 565

3 朝鲜语 理工 4 561 545 553

4 车辆工程 理工 60 621 580 589

5 档案学 理工 10 566 549 557

6 地质类(含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土地资源管理) 理工 37 578 540 547

7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理工 100 603 580 585

8 俄语 理工 2 568 549 559

9 法学 理工 20 611 598 605

10 仿生科学与工程 理工 12 585 561 566

11 放射医学(五年) 理工 9 593 581 587

12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工 45 584 561 567

13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理工 50 575 555 562

14 工业设计 理工 20 576 564 568

15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理工 36 572 553 560

16 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 64 616 573 586

17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理工 32 593 539 555

18 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信用管理、经济学) 理工 74 594 571 578

19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工业工程、工程力学、智能制造工程) 理工 87 588 565 570

20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理工 75 626 595 603

21 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汽车服务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物流工程) 理工 77 572 550 557

22 经济学(国别与区域经济) 理工 3 584 579 581

23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工 32 600 584 590

24 勘查技术与工程(含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 理工 42 573 540 550

25 康复治疗学 理工 10 562 541 549

26 考古学(含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理工 2 601 574 588

27 口腔医学(5+3一体化) 理工 8 626 607 615

28 口腔医学(五年) 理工 15 605 595 600

29 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 理工 2 639 630 635

30 临床药学(五年) 理工 12 586 560 567

31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二院) 理工 15 624 613 618

32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三院) 理工 15 626 613 618

33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一院) 理工 16 643 626 631

34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 理工 8 612 561 585

35 临床医学(五年)(二院) 理工 15 615 596 601

36 临床医学(五年)(三院) 理工 15 606 593 600

37 临床医学(五年)(一院) 理工 15 614 605 608

38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工 33 577 564 568

39 农林经济管理 理工 4 549 546 548

40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理工 21 562 544 550

41 人工智能 理工 10 608 597 602

42 日语 理工 8 570 554 560

43 软件工程 理工 44 601 585 590

44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 理工 3 556 550 552

45 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药物制剂) 理工 17 577 553 560

46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理工 25 593 562 569

4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 22 558 543 549

48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工 8 609 591 596

49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统计学) 理工 50 620 588 597

50 水利类(含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理工 20 560 543 548

51 思想政治教育 理工 4 579 565 572

52 通信工程(含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理工 90 592 572 576

53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地质工程) 理工 56 560 539 547

54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工 22 627 578 588

55 西班牙语 理工 2 584 574 579

56 药学 理工 29 566 549 556

57 仪器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感知工程) 理工 48 581 569 572

58 英语 理工 4 590 585 589

59 应用心理学 理工 8 584 556 565

60 预防医学(五年) 理工 32 584 551 562

61 哲学 理工 4 574 569 571

62 政治学与行政学(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 理工 10 576 553 562

63 自动化类(含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理工 30 602 577 581

64 广播电视编导 单列代码 理工 2 554 547 551

65 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 单列代码 理工 10 553 539 546

66 通信工程(含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国家专项 理工 2 586 582 584

67 动物科学 农学单列 理工 21 537 527 531

68 动物医学(五年) 农学单列 理工 32 552 532 539

69 护理学 农学单列 理工 13 540 526 530

70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学单列 理工 23 543 527 534

71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工业工程、工程力学、智能制造工程)(预科) 预科班招生 理工 2 517 509 513

72 政治学与行政学(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预科) 预科班招生 理工 2 535 487 511

73 朝鲜语 文史 3 576 573 574

74 俄语 文史 8 579 571 574

75 法学 文史 23 619 595 601

76 汉语言文学 文史 6 595 592 593

77 经济学(国别与区域经济) 文史 3 581 577 579

78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 43 619 581 588

79 考古学(含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文史 4 590 575 581

80 历史学 文史 6 591 581 586

81 农林经济管理 文史 4 575 572 573

82 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 文史 8 603 593 596

83 日语 文史 8 595 571 577

84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史 5 583 577 580

85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7 582 578 581

86 外交学 文史 5 592 578 581

87 西班牙语 文史 9 579 572 574

88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告学) 文史 24 590 573 577

89 英语 文史 9 602 581 586

90 哲学 文史 7 590 574 581

91 政治学与行政学(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 文史 15 594 575 582

92 广播电视编导 单列代码 文史 5 568 556 562

说明:

1.本表分数统计仅供参考,请考生同时参阅各省招生部门公布资料;

2.部分省份由于包含平行志愿征集考生,可能导致最低分统计低于正常投档录取分数;

3.按省统计的分科类录取最低分可能包含提前批录取分数,不能代表第一批次录取线。

吉林大学2021年港澳台联招录取成绩一览表

科类 录取专业 录取最低分 最低分排位 录取最高分 最高分排位

理工类 考古学 445 1092 445 1092

经济学类 491 884 491 884

化学类 471 978 553 584

计算机类 504 836 518 768

机械类 466 1006 480 938

工商管理类 473 969 474 966

文史类 历史学 468 664 470 652

考古学 484 563 484 563

汉语言文学 470 657 481 583

经济学类 476 616 476 615

法学 491 522 513 407

吉林大学招生章程2019?

2019年吉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层次。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凡具有吉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者,颁发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区、市)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以下简称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加分分数高者,无加分或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志愿顺序靠前者。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均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文史类(上海选考科目政、史、地)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上海选考科目物、化、生)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7.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分数为“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含附加题分)与“文理科奖励分”之和,当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含自主招生)。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0.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1.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且高考文化课总分高于该省(市、区)本科第一批控制线(合并批次的省份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120分及以上的考生。戏剧与影视学类、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2.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学习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戏剧与影视学类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后,在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普通本科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在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该其公布的录取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2.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专业、外交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五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示的贫困证明,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后,在缓缴学费的情况下先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资助和帮扶措施。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du.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有抵触,按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19年度招生。

来源:吉林大学

编辑:董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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