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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华莱士(欧洲中世纪酷刑:电影《勇敢的心》中威廉·华莱士死前到底遭受了什么样的酷刑?)

威廉华莱士
正文共:5895字 37图,预计阅读时间:15分钟
看过梅尔·吉布森《勇敢的心》的同学应该对男主角威廉·华莱士在死前高喊FREEDOMMM!!!的场景印象极为深刻。在电影中威廉·华莱士被斩首前经历了一系列酷刑。
但电影中,斩首前只给出了华莱士被吊起和被拉肢的部分,砍头前的行刑只给出了华莱士上半身的镜头,并没有直接给到行刑过程,很多同学可能会好奇威廉·华莱士到底遭受了什么样的酷刑,以至于开始时群情激愤的英格兰围观群众后面都看不下去了,全场高喊”Mercy”。
梅尔·吉布森的电影一向以使用冷峻客观的镜头表达血腥而真实的场景而著称(参考《启示》,《耶稣受难记》以及后面的《血战钢锯岭》),如果他都觉得不适合放出来,那可能真的是太过血腥了。
我来给大家简单补充下这部分没有给出镜头的酷刑。
行刑前对华莱士展示刑具
1241年亨利三世引入了对叛国者富有创意的处决方式,即先绞晕、再阉割和拖出内脏、最后再斩首和分尸,并各地巡回展示,以儆效尤(又称英式车裂,Hanged, Drawn and Quartered)。
首先会用绳索将受刑者从地面上吊起,使其在空中晃荡挣扎直至失去知觉,然后放下来,让受刑者摔到地面上,此时刽子手会往受刑者脸上泼冷水,使其保持清醒,以保证受刑者看到后面的行刑过程。
随后刽子手会切下受刑者的生殖器并扔到火中烧掉——意思是叛逆者断子绝孙,被禁止繁衍后代。
然后,掏出内脏,受刑者要被牢牢固定住,行刑者在其小腹或者胃部割开一个小口,把他他的内脏绑在绞盘上,缓慢而小心地抽出(电影中行刑前的两个侏儒的表演已经暗示这部分内容)。如果刽子手的技艺娴熟,在内脏被抽出后,受刑者的意识还是清醒的,也就是说受刑者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内脏被掏出来扔进火堆里。这时,刽子手会把手伸进受刑者胸腔内,拽出心脏,冲着台下疯狂喝彩的围观者喊道:这就是叛国者的心脏!许多记载都显示,受到这种酷刑的人在被掏出心脏或者斩首后才最终死亡。
尸体被肢解后——包括头颅和四肢要在加了月桂叶和茴香籽的水中煮制半熟,这是当时的防腐处理。
尸块或者头颅会被插在长矛上或者挂在伦敦桥上示众(剧中威廉姆的头被挂在伦敦桥上,四肢被送到四方边境巡游展示,以儆效尤),这些经过防腐的尸块能够保存十几年之久,直至被乌鸦啄食的只剩下骨头。
1586年9月20日,英格兰最后一次实施这种酷刑,受刑者是四个密谋杀害伊丽莎白一世的人。
在这部电影中,遭受酷刑不止威廉·华莱士一个人,可能还有“长腿爱德华”的儿子,也就是电影中废物同性恋王子,后来的爱德华二世。
爱德华二世
在真实的历史中,爱德华二世也是废物和同性恋,他一生对成年男子无节制喜爱,并给他们加官晋爵,这也是后来他被废黜的原因。1308年,他与伊莎贝拉王后(法兰西的伊莎贝拉)结婚。这位王后远没有电影中表现的那么温柔善良,从其绰号“法兰西母狼”就可以知道。她对自己的同性恋丈夫恨之入骨。
“法兰西的伊莎贝拉”,“法兰西母狼”,“英格兰的王后”,伊莎贝拉
1325年伊莎贝拉回法国安排儿子的婚事,在那里她成为了一个因反对爱德华二世被驱逐的青年贵族罗杰·莫蒂默的情妇。1326年,伊莎贝拉与莫蒂默率领流亡贵族入侵英格兰并获得胜利。
第二年,国会废黜了爱德华二世。伊莎贝拉逼迫爱德华二世把王位传给他们的儿子爱德华三世(真实的历史中,这个孩子跟威廉·华莱士没有关系,他出生时,华莱士已经去世八年了)。
众叛亲离的爱德华二世被关进大牢。他的情人休·拉·德斯潘塞也被斩首,在被斩首前,德斯潘塞的生殖器被割掉扔进火里当众烧掉。
不久后,爱德华二世被伊莎贝尔下令在伯克利城堡(Berkeley Castle)处死。伊莎贝拉对这个同性恋丈夫恨之入骨,因此处死的方式极其残忍——爱德华二世被一根烧红的火钳插入了肛门,腹腔被烧焦而死亡,惨叫声传到了城堡外几英里外的村庄。
Berkeley Castle
拉肢架(Rack)
顺便说下拉肢这种酷刑,这种酷刑因为不具备五马分尸,火刑,锯刑(把人倒挂,从裆部锯成两半)这样的视觉冲击力,现代人往往会误认为这种刑罚不如上述刑罚残酷,其实不然。
受刑者的脚踝被锁住,双臂向上平展,用上方绞盘上的绳子系牢,这样被固定在拉肢架上,受刑者能够被绞盘拉长13到30厘米,这个不可思议的长度来源于手臂的肘关节,腿部的膝关节脱位和拉长,当然还有脊椎的断裂以及髋部和腹部肌肉的撕裂和分离。
每次的行刑会控制在10到15分钟,防止时间太长胳膊或者腿直接从躯干上撕扯下来。可即便如此,受刑者在第一次行刑后会肩关节脱位,同时忍受肌肉纤维被撕裂拉长的痛苦;第二次行刑则会使受刑者的膝关节,肘关节和髋关节开始脱位以致断裂,这会导致各种终身残疾或是瘫痪(这个要看运气),第三次行刑(如果有的话)受刑者会出现断肢和瘫痪,同时,受刑者的各项生理机能会逐渐的在几小时到几天的时间里逐渐停止,死亡将不可避免的到来。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改进后的拉肢架
上面的图片是经过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改进过的拉肢架,增加了布满长钉的滚轴,这些长钉沿着脊椎和腰部刺穿身体,同时伴随着手腕、肘部、肩膀、臀部膝盖和脚踝被撕扯脱位,这会使疼痛加剧,然后是脊柱的断裂,不过大多数受刑者在到这一步之前已经死去了。
断头台(Guillotine)
断头台这个刑具其实和大部分人想的不一样,它不是野蛮血腥的刑具,它其实是伴随着法国大革命出现,是文明和进步的标志。法国到18世纪末还经常在公共场合搞四马分尸、下油锅之类的处刑方式,在酷刑的改革上要比欧洲其他国家要消极无力得多。
18世纪中期,一个人刺杀路易十六未遂。刽子手砍掉他的手,把融化的沥青和沸腾的油倾倒到他鲜血淋漓的残肢上,接着,将他的四肢被分别拴在四匹马上,马被狠抽,朝四面狂奔而去。但因为囚犯非常健壮结实,他居然没有被撕裂。刽子手只好暂停行刑,先用刀砍断了他的四肢关节,最后再施行四马分尸。迟至1791年,仍然有一些受刑者会在公共场合扔进滚烫的油锅里被活活烹死。
那是1738年5月一个和煦的下午,在巴黎的轮刑行刑现场,一个犯人在车轮下粉身碎骨。恐怖的场景导致一个拖着大肚子的孕妇惊吓过度当即早产,幸运的是母子都平安无事。这个在刑场旁降生的孩子被起名叫作约瑟夫·盖卢定(Joseph Guillotine)。1785年,约瑟夫·盖卢定经过不断实验和改进发明了断头台,目的是减少受刑者的痛苦,让死亡在一瞬间结束,法语中断头台的名字也是以约瑟夫·盖卢定的姓氏Guillotine来命名的。
在约瑟夫·盖卢定的率先倡议下,通过了一项法案:所有死刑(包括平民)都使用无痛砍头刑具执行。从此,痛快速死不再是贵族专利。在用公共医院的尸体做了大量实验后,1792年4月4日,第一台断头机在巴黎的格雷沃广场隆重登场。4月25日,它顺利地砍掉了第一个死囚的脑袋(公路工人案)。1791-1794年间,有超过6万人被斩首。这段时期也被称为“恐怖统治”(The Terror)。所以后来断头台也被与法国大革命期间的血腥斩首联系起来,成为另一种恐怖的标志。1977年9月,是断头台最后一次在法国处决犯人。
1977年9月,断头台最后一次行刑
相比当时其他残酷的处刑方式,断头台最大限度的体现了人道和公平的精神,作为文明与进步的标志在欧洲七大各国传播开来。但是现代科学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在头颅被利斧或者断头台的刀片迅速砍掉,滚到地上,并装到篮子的整个过程中,大脑都能意识到自己的遭遇,行刑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感知能力会继续存在。
同时,现场观刑的群众不止一次的看到,犯人的脑袋滚下断头台,跌落到血泊中,眼睛居然还在转动试图开口讲话。当夏洛特·科迪(Charlotte Corday)——因谋杀大革命的宣传鼓动家马拉(Jean-Paul Marat)而被判死刑——被砍头后,刽子手捡起她的脑袋,朝她脸上扇巴掌,科迪则对着他怒目而视。
拉瓦锡被称为“近代化学之父”,他用实验的方法发现了氢气和氧气并为之命名(我们的中学化学课本上学过),但他的正式工作是国王的财政委员,这使得拉瓦锡成为“被革命”的对象。1794年,拉瓦锡在巴黎圣母院的断头台被公开处死。传说拉瓦锡想用断头台做最后的实验——行刑前他和刽子手约定,头被砍下后会尽可能多眨眼,以此来确定头被砍下后的瞬间人是否还有意识。相传,拉瓦锡被砍头后一共眨眼11次。
安托万-洛朗·德·拉瓦锡夫妇,雅克-路易·大卫绘
火刑
作为现代人,可能无法想象火刑是一种多么残酷的行刑方式,被处以火刑人会经历什么样的痛苦。如果足够幸运,受刑人在火刑开始时就迅速被浓烟呛死,则可免遭以下痛苦:
1555年,一位目击者记下了火刑的情景,受刑者是英国格罗斯特主教约翰·胡珀(John Hooper),他因为拒绝改信天主教而被判为火刑。
柴堆中有一些新鲜树枝,因此在点火之后火苗没有快速引燃芦苇,但其他方向却燃起了大火……约翰·胡珀开始大声地祷告:“主啊,请宽恕我吧,主啊,请接受我的灵魂。”他的脸被完全烧焦、舌头肿大到无法继续说话,但他的嘴唇依然在张合,直到树胶灌满了他的嘴。他用一只手拍打自己的胸口,直到这只手被烧断,他又用另一只手拍打。随后,他的皮肉和血液顺着指尖掉流下来。最后,大火再次燃起,耗尽了他最后一丝力量……不久,他的下半身化为灰烬,从捆绑他的铁丝中跌落到地上,散落在烈火中。伴随着他的惨叫,嗜血的民众爆发出一阵阵欢呼声。用了三刻钟这位殉道者才被完全焚毁,期间他像一只小羊一样忍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他的下身被烧掉了,内脏滑落到地上,而当时他还没有断气。
在历史上,火刑施用于众多罪行。在宗教迫害和猎巫运动时期,火刑获得了最普遍的认可,异端和女巫都会被处以火刑(有时候会先绞死再焚烧)。他们觉得,只有火刑才能祛除灵魂中的邪恶,烧死附在他们肉体上的恶魔。
活活烧死一个人的景象是惨不忍睹的,但教俗人士却认为,肉体罹受苦难要比心灵受到诅咒好得多,提前让犯人们在人间经受不可思议的炼狱折磨,或许有机会使灵魂获得永恒的救赎。因此,很多观看火刑的人并不觉得可怕,反倒觉得这是一种仁慈的行为,让灵魂获得救赎,完全是件好事。
在臭名昭著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存在的三百多年间(从1478年至1820年),共有38万人被裁定成异端,被火刑处死的人约10万人。
在当时,如果犯人认罪的话,会获得比较仁慈的对待,即在火刑柱上烧死前会被提前勒死,不用再忍受烈火焚身的痛苦;拒绝认罪的犯人,会被刻意缓慢的活活烧死(有时候为了让犯人获得更多的痛苦,刽子手会刻意让火焰远离犯人,延长这个痛苦的过程,圣女贞德就获得了这样的对待)。
当受害者被绑到火刑柱上之后,人群中爆发出阵阵尖叫。施刑人将火把戳到留着胡子的人(大部分是犹太人)的脸上,火舌迅速舔去他们的胡子,烤黑他们的脸。最后,柴堆点燃了,受刑者将被死亡吞噬,他们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呼喊,脂肪从焦黑的烧得噼啪作响的皮肤下流出,他们活活忍受着肢体被慢慢烧得残缺不全,变成一截截的焦炭。
穿刺(Impaling)
穿刺之刑往往使用一根很长的木棒,插入人体的特定部位,如直肠、阴道和口腔等。如此的方法会导致受刑者在痛苦中缓慢死亡,有时候会长达数天。施刑的木棒往往会插在地上,任由受刑者在痛苦中死去。
有时候,施刑人在穿刺之时避免插中受刑者的重要脏器以避免其立即死亡,将受刑者置于大庭广众之下后(有时候也包括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受刑者进行拷打和强暴),在生殖器和直肠之间的会阴处开一个口子。然后将一根粗木棒插入其间。插入人体的那头很钝,能够推开体内的重要脏器,大大延长受刑者的生存时间。
此图片为摆拍,出处见水印
施刑用的木棒往往会从胸骨处穿出,因此将木棒的顶端抵在受刑者的下颚处,以防止受刑者身体的下滑。
穿刺之刑在古埃及以及亚述帝国、波斯帝国等西亚文明皆有使用,现代发现的新亚述帝国时期浮雕上有对犹太人施以穿刺之刑的描绘。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著作《历史》中,曾提到大流士一世在平定巴比伦城的叛乱时,曾将3000名巴比伦人施以穿刺之刑。这次行刑的事件在贝希斯敦铭文上也有记载。古罗马的十字架刑罚也来源于穿刺之刑。迦太基人则对在战场上怀有二心者或战败者施以此刑。
描述穿刺刑罚的亚述帝国浮雕
历史上实施该刑次数最多的人,无疑是瓦拉齐亚大公弗拉德三世(Vlad al III-lea ?epe?,1448~1476年间断续在位),他亦被称“穿刺大公”(Tepes有穿刺的意思),吸血鬼Dracula的原型,(Dracula本意是龙之子的意思,因为他父亲弗拉德二世又被称为龙骑士)。
龙之子,穿刺大公,弗拉德三世
很多人都曾使用这种酷刑杀死敌人,但弗拉德三世却将之发挥到极致,据统计他一生至少穿刺了十万人。传闻他非常享受穿刺时犯人的惨叫,见血就会发狂。
弗拉德三世曾以穿刺刑同时处死了上千名犯人时,他会将木桩在城堡外绕一圈,施刑后禁止任何人挪动尸体。他经常在这些穿刺着腐烂尸体的木桩前进餐——受刑人的级别越高,给受刑人准备的木桩就越长。
曾有一次,一位外国使节觐见弗拉德三世时拒绝脱帽致敬,弗拉德三世就命人用锤子把铁钉钉入他的头颅。弗拉德三世就是这样地血腥,甚至有传言说他喝受害人的血,吃他们的肉。
在“穿刺森林”前就餐的弗拉德三世
当然他最著名还是,在1462年与奥斯曼帝国的战斗。此战中弗拉德被盟友背叛退逃至其首都塔尔戈维斯泰,当“征服者”穆罕默德二世带着奥斯曼大军追至城下时,赫然见到的是,敞开的城门和一座空城,以及开战时被俘虏的两万多名奥斯曼士兵,被穿刺于长达3.2公里,宽1公里的城外空地上,这些受刑者都被剥光了衣服示众,挂在从嘴部或臀部刺进的木桩上,乌鸦和秃鹫不断的啄食这些死尸,使周围弥漫着浓烈的腐臭味,宛如人间地狱。
奥斯曼军队目睹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无不心惊胆战,毫无战斗意志,只得撤离(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对抗土耳其人的入侵,他烧掉了沿途的村庄,并将所有的人杀害,无论男女还是老人孩子,将近两万人被密密麻麻的穿挂在了木桩上)。
1476年(另有1477年一说),在一场与奥斯曼帝国的战斗中战死。
另一种说法是他被敌对的瓦拉齐亚贵族暗杀,头颅被奥斯曼军队用蜂蜜防腐后带往伊斯坦布尔,并插在一棵木桩上示众。他的遗体葬于斯纳格布的一处修道院。弗拉德三世以其罕见的暴虐为后世的历史学家和小说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布莱姆·斯托克在1897年出版了以弗拉德三世为原型的吸血鬼题材小说《Dracula》,德库拉之名为世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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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马克·唐纳利/丹尼尔·迪尔,《人类酷刑史》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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