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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地址(【权威发布】绥化学院2018年报考指南)

绥化学院地址

绥化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绥化学院。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
邮政编码:
152061
咨询电话:
0455—8301777;8301888
传真电话:
0455—8301999
学校网址:
http://www.shxy.edu.cn
学校招生:
http://zs.shxy.edu.cn
学校招生电子信箱:
shxyzsb@163.com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作为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招收并培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听障生高等教育本科生和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生。
第五条  学校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建设应用型大学”为办学定位,以“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六条  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招生工作“30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和学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级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纪检监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察部门,在学校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学校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学校面向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甘肃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
第十二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但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音乐与舞蹈编导类、设计学类、体育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有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投档,则该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单科分数不做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  各专业的招生对男女学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师范类)以英语授课为主,其它各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加盖“绥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经费来源于学校行政事业经费拨款,其支出仅限于招生工作范围,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五章  工作监督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纪律要求,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设有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评定并发放。
第二十七条  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学校的奖、助、补、缓等资助政策。学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还可为其介绍、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  学生按学校规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后,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绥化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修订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绥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专业设置

学生资助

绥化学院2018招生计划

2015年分省份专业录取分数 

2016年分省份专业录取分数 

2017年分省份专业录取分数 

2015-2017年艺术类
体育类录取分数 

考生问答

1.你校属于哪一类学校?办学历史有多久?
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综合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隶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我校有着60多年的建校史。1953年,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绥化师范学校;1971年,更名为绥化地区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绥化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在绥化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本科普通高校——绥化学院。
自1977年起,我校开始招收本科生;2000年至2003年,我校与哈尔滨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04年升本后,我校开始独立招收本科生。
2.你校的地理位置在哪里?
我校坐落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内,校址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
绥化市位于省会哈尔滨市偏东北,距哈尔滨仅70余公里,是我省所有地级市中距哈尔滨最近的,从哈尔滨到绥化乘汽车走哈绥高速公路仅用2个小时,乘直达列车只需1个半小时。
3.你校具有怎样的办学思想?
学校办学定位是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国际化。
我校坚持立足绥化、服务龙江、面向全国、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基本方向,把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作为我校发展、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校坚持以“建设应用型大学”来推动学校发展、建设的科学定位,并有计划、有措施地踏实推进,促进了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我校坚持走“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必由之路,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着力加强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4.你校2018年在哪些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在黑龙江、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广西、湖南、湖北、江西、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辽宁、吉林等省、市、自治区招生。
5.你校实行哪些招生方式?
自2011年开始,我校实行按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两种招生方式。2018年我校招生的本科专业中,英语、俄语、日语、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实行按类招生,其它专业仍实行按专业招生。
6.学生入学后是否可以调整专业?
我校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有关规定调整专业。
7.你校如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奖、助、补、缓、贷”的资助体系。
奖,即综合素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除此之外,我校每年还发放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同时还设立了特殊经济困难助学金,使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能够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费问题。
助,即学校开展的“文明共建一助一”和勤工助学活动。通过个人自助、职工资助、社会赞助等途径,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补,即困难补助。我校每年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及实际情况,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评定出特困生,定期或不定期地为他们发放困难补助。
缓,即缓交学费。
贷,即助学贷款。我校与哈尔滨银行合作,开设了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后可申请贷款。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以持相关材料到我校办理回执。
学校每年总计发放国家、省、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1000万元左右、助学贷款800万元左右,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8.你校就业政策及就业情况如何?
学校坚持依托专业建设,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行业特点,深化校企、校地就业工作合作内涵,着力打造“产业链”式人才招聘活动,建立起单位招聘专场、专业招聘专场、行业招聘专场和网络招聘相结合的校内就业市场体系。
学校就业网站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咨询、档案查询和就业政策解读等服务,并安排专人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及时通过就业网、学校办公网、QQ群、就业宣传栏、手机短信、和微博等渠道向毕业生发布,做到了信息发布实时化、信息覆盖全员化。
学校结合专业实习,搭建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拓宽大学生实习实践渠道,有效地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精师范、强应用、厚基础、重实践,学校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模式,学校的毕业生展示出“下得去、留得住、上手快、后劲足”的特点,毕业生就业实现了“三高”:就业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认可度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王魏
校对:佟心雨
审批:胡黎曦
监制:孙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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