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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作总结报告(学校信息化工作总结)

信息化工作总结报告(学校信息化工作总结)

智慧前言

紧跟智慧法院建设步伐,2020年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立足工作实际努力作为,实施了一系列举措。接下来就让智慧君带你一览青海高院2020年信息技术工作总结吧!

一、年度整体情况

(一)全力推进“一站式”系统建设

青海全省法院现已总体完成一站式相关系统建设,包括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等12个系统建设,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100%完成了各系统的11次全国演练技术保障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搭平台”得分项中,青海全省凡按规范要求上传系统建设材料的法院,此项得分均达到最高分。

(二)全力推进信息化应用

一是以评估促应用。2020年5月起,青海高院审判管理和信息技术处对全省法院推行各项工作网上运行成效进行了“回头看”现场评估及远程视频“补评”,做到青海全省法官人人过关,信息化应用能力较去年有明显的提升。特别是在法官依托科技办案、院庭长依托信息化平台进行案件质效监管、法院管理科技化等方面有长足进步。在坚持用好用足推进信息化应用“七法”的基础上“求案件应用实效”,形成“庭长教法官、法官教助理、助理教书记员”新格局。要求部门负责人立足质效、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科技化抓应用,进一步落实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条线的第一责任,以及法官在电子诉讼案件实战应用与网上同步办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上的第一责任,杜绝代为操作。

二是以考核促应用。根据政治部考评办法中针对法官、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相关考核指标,审信处于11月9日印发了《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应用年度考核的通知》。为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审信处在考前先后两次集中对全院法官、法官助理进行信息化应用培训和模拟考核,并在电教室、干警办公室对需单独培训的人员进行上机练习辅导,前后共辅导40余人次。正式考核时,审信处会同院考评办根据干警岗位分工,先后5次对全院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局工作人员等197名干警进行了信息化应用考核。2020年度考核打破往年考核模式,有效促成了高院机关干警学习信息化的良好氛围,提升以信息化应用能力为目的的信息化应用考核成效。

三是以优化系统促应用。青海高院审信处负责全省法院办公办案系统优化改进工作,提出“一系统一诊断,一系统一档案”的方案,抽选青海全省法院技术人员、法官等共组建14个“专项诊断团队”,与系统产品研发工程师、运维工程师等协作力量从法院业务层面优化改进各系统,形成“一系统一档案”,以满足具体业务实际需求,累计全年共完成优化改进问题需求1400多项。

四是以培训促应用。2020年,青海高院审信处已对全省近600名工作人员在青海高院电教室进行上机培训。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青海调研、9月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及12月全国法院第七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专门肯定了青海信息化应用的成绩。

(三)全力整改信息网络

一是完成全省基层法院信息化机房整改。依据合同和设计方案,对 “天平工程”项目涉及的46家基层法院信息机房进行全面“体检+诊断”,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方案要求的,一律督促承建厂商进行整改和再整改。

二是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完成主备两条通信线路“双活”部署,进一步提升网络稳定性。

三是协调专业网络设备厂商在青海高院派驻专业工程师,提供网络配置、优化及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提升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能力水平,目前已完善青海全省法院视频会议、安防监控网络规划。

四是协调网络运营商提升青海全省法院主、备网络线路带宽,有效防范了带宽对系统响应速度的影响。

五是针对青海全省中基层法院信息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尚有所不足和基础环境不佳等问题,分别先行试点完成了果洛两级法院审判办案及周边系统的集中部署和德令哈法院机房服务器、存储设备往海西中院的集中迁移工作

(四)全力促进信息技术专业化

2020年来,信息技术工作从有利于保障业务应用和安全的角度出发,全力促进信息技术工作朝着专业化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方向发展。

一是根据网络等级保护要求,共制定USB介质安全管理、法院专网管理、计算机设备管理等各类规定、制度、办法和规范31个。

二是组织全省法院103名信息技术人员共分5个批次共开展技术培训,年度培训时长25天,有效提高了信息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是督促全省法院建立信息化资产台账,为今后精准上报信息化项目需求、提升系统运维质效提供了有力抓手。

四是邀请信息化专家参与信息化项目方案论证和评审11次,并在年度内增补6名专家。

五是针对视频会议和安防监控联网接入不规范问题,启动2次专项整治工作。

六是安排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对青海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进行3次调研和评估,解决了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不到位的问题,并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积极邀请专业厂商技术人员、法院技术人员参与信息化项目技术验收,加强对技术产品和服务的验收把关能力。

(五)全力促进全流程网上办案

一是以内部材料系统内生成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以再审审查庭为试点庭室,试用裁判文书线上签章流程,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简化裁判文书签名签章流程及合议笔录系统内签名的通知》并在全省推广。印发《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要点》《电子卷宗系统应用指引》《内部材料同步系统内制作、生成电子卷宗及其检查方法操作指引》并在全省推广使用。印发《实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归档方案征求意见稿》,青海高院审信处与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前往海东中院召开试点法院工作座谈会,收集海西中院电子档案为主归档模式先进经验,为全省法院实行电子档案为主案件归档方式积攒经验。

二是全面检查全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以电话督办为主,对发现的未在系统内制作文书并挂接电子卷宗的情况立即督办,促进法官对文书智能编写等系统的使用形成常态。

(六)全力促进司法公开

一是对全省55家法院四大公开情况用排名的方式进行通报,对通报排名靠后的法院要求以中院为单位发函,压实中院主抓责任,将司法公开责任落实到每家法院、每个部门和每个法官。

二是为减少书记员开庭操作步骤,协调技术公司对书记员庭审系统做优化融合,达到“一键”开庭和直播的效果,提高庭审直播率。完善了文书直报系统,让法官依托该系统自查未按要求进行上网操作的案件,实现庭长随时监督本庭室文书上网情况。

三是对大部分执行案件采取强制上网措施(即在系统内配置文书上网后才能结案),有效提高执行文书上网率。针对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较低的问题,下发《两号录入要求及查询方法指南》。

四是详细调研全省55家法院庭审、裁判文书公开情况现状,及时解决系统不稳定、数据统计困难等问题;针对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下发操作手册;针对青海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存在的共性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优化改善中国裁判文书网意见建议5项。

(七)全力促进智能化

青海高院自觉强化信息化服务保障意识,始终将“七个是否有利于”作为衡量、检验推进信息化的标准。构建完善智能报表平台,通过不断打磨,进而形成较为精确和可供分析的数据,为院庭长提供决策支持。

青海高院始终保持“机器能干的人不干”的思想,为法官提供最便捷的操作,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纽带,全面推广类案强制检索和智能推送、文书辅助生成等应用,健全智能排版、智能纠错等辅助功能,帮助干警提高办案效率。在此基础上,创设了以“敲门问路+掘地三尺”为核心内容的简单操作方法,帮助应用能力相对差的同志快速适应系统。

(八)全力推进司法大数据应用

深挖司法审判大数据资源,探究司法数据与司法工作之间的规律与联系,为科学决策和审判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印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和信息技术处2020年数据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组织开展新规范下的数据质量管控工作,保障各类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和规范。组织开展知识服务应用,推进形成基于知识服务的集约型智慧法院建设模式,在数据收集上更加精细,进一步优化完善应用系统,全面收集数据,在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强化各系统之间的深度融合。

印发《院庭长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案件质效监督管理参考》《法官审判业绩与标准案件数完成情况通报》,给院庭长提供数据服务。启动审判质量评估“一键生成”系统研发工作。聚焦审判质效和关联案件、类案检索强制检索,及法官质效型、减负型信息化应用,推出《立案业务、审判业务线上运行指引》《审判办案系统变更审判组织成员操作指南》等相关的通知。

(九)全力推进电子诉讼

一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青海全省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不停步,审执主业不断档,司法服务不掉线”,积极主动推广信息化手段办案,引导群众及律师通过青海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法庭进行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等开展电子诉讼。多家法院组织当事人、律师及检察官等依托互联网法庭及“移动微法院+多方视频”模式,通过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终端远程参与庭审,实现录音录像功能,向全省推广作为法庭笔录简化、替代使用的新远程庭审模式;尝试以互联网、专网结合依托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系统、监狱数字法庭的变通方式进行刑事远程庭审,仅2020年2月份全省法院共进行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30件,在2月份刑事已结案件中占比达到18.6%,全年互联网庭审共达到1013次。此外,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诉讼,青海不少双语法官通过互联网进行双语开庭,为少数民族同胞诉讼提供了极大便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青海法院电子诉讼应用工作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扬,民事案件结案率首次排名全国第四,刑事案件结案率排名全国第十。

二是先后印发《关于青海网上法院开通微信缴费业务的通知》《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使用指南(送达外包模式)》《关于推广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的通知》等新上线或优化更新的电子诉讼系统操作指南,并通过视频培训、电教室上机培训等方式向全省法院推广使用。

三是印发各类电子诉讼相关通报,以全省各法院电子诉讼应用数与案件数的比例排名直观反映各院应用情况,并通报到部门和法官个人,形成互相对比、互相借鉴的良好局面。

(十)开展信息化宣传工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智慧法院进行时”公众号刊发动态3篇;编发智慧法院建设简讯47期、情况反映9篇、调研性材料3个。

结语

目前,青海各级法院信息化建设仍有些许不足,尚存在部分硬件建设与软件不匹配的情况;信息技术管理的专业性也有待体系化,现阶段仍缺乏专业性指导和体系化培训。

2021年,青海高院将持续推进青海法院信息化工作专业化,做好信息化顶层设计、建设和管理,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及各项业务网上运行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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